Menu
RSS

Dr Tso

曹為

曹為

網站網址:

「曹博士叫煲呔指導傳媒」

上周宣布參選的煲呔曾,今個星期會展開「拜票之旅」,前往各個大票倉會見選委。首站當然要「畀面」第一大黨民建聯。不過民建聯領導就好君子,昨日未有恃住選票威脅煲呔派糖,反而「科學博士」曹宏威就在席間問了一個有趣的問題。曹博士話, 不時有團體驗出市面上有「毒菜」出售,不過他質疑團體所取的樣本、檢驗方式都不科學,有抹黑政府之嫌,叫煲呔要「指導」一下傳媒,不用單單新聞都報。煲呔就答得更有趣,他說: 「而家有些報紙、傳媒的公信力都好低,我們當娛樂版睇,不用太緊張。即使我們做政府的畀人鬧,但都會有市民支持,所以我們都可以做到高民望。」煲呔睇得開,但不要忘記「北大人」日日都睇香港報紙,未知對方是否有相同看法呢?另外,昨日民建聯與煲呔會面時,不知馬力主席是否休養得太久,未有做warmup,致辭時頻頻「食螺絲」;當他叫到副主席葉國謙出來交份18 區報告給煲呔時,另一副主席劉江華突然撲了出來,令到場面相當尷尬。難怪有記者提醒他們下次做騷時,記得綵排多幾次啦!

另 外,「日日一blog」的煲呔昨日亦在競選網誌上形容,昨日到訪民建聯時感到「耳鳴眼亂」,而對方向他送贈一副眼鏡及耳朵,可能是擔心他聽得太多意見,見 得太多出席者,老眼昏花吧!煲呔又稱,昨晚終可與家人一起吃晚飯,是他經過多天選舉活動後的一種安慰,家人的鼓勵亦是他靜思的泉源。

曹宏威回應: 這不是記者聽到的現塲說話

「指其政綱違基本法及蔑視中央任命權 政界斥梁家傑不負責任」

代表反對派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的梁家傑,在其政制政綱中終於露出了「狐狸尾巴」。他提出問責局長只需要由行政長官任命,中央任命一 層應該取消,這建議與基本法和「一國兩制」原則南轅北轍,完全蔑視中央政府的任命權。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均批評,梁家傑的政綱直接衝擊基本法和 「一國兩制」,等如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,單從這點看來,梁家傑根本沒有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的資格。本報記者羅秉昆梁家傑的政制政綱建議,問 責局長由行政長官委任已經足夠,中央任命一層應可取消。不過基本法第十五條和四十八條均清楚列明,行政長官只有提名各局局長的權力,而任命權則在中央政 府,因此梁家傑的建議,明顯地與基本法相牴觸。此外,在「一國兩制」的層面上,香港雖然享有高度自治權,但同時仍屬於國家的一部分,直轄於中央政府,因此 梁家傑的建議,也完全違反了「一國兩制」的原則。無資格當特首候選人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 批評梁家傑的政綱:「很不負責任!」他指出,梁家傑作為一個大律師,沒有可能不了解基本法條文和「一國兩制」原則,若梁是故意同中央政府「爭權」,則更加 沒有資格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。陳永棋強調,香港不是一個獨立國家,是國家的一部分,而「一國兩制」更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,不可以受到衝擊。「梁家傑的建 議,會將香港推向一個很危險的地帶!」全國人大代表曹宏威批評梁家傑的建議等同「搞獨立」:「任命官員的權力一定是在中央手上,怎可能會由 香港自己決定?」他指出,香港回歸前,港督都是由英女皇委派的,當時沒有人認為不妥,如今中央在香港行使主權,梁家傑蔑視中央政府的任命權,是「疏離中 央,親近異邦」 的表現。對於梁家傑屢次出言挑戰中央,曹宏威認為這與民意相違背:「他在市民心目中的分數只會越來越低。」本末倒置想搗亂香港全 國人大代表袁武表示,基本法已清楚列明中央政府的任命權,港方必須履行:「局長由中央政府任命是肯定的。我從來沒有聽過由經理委任老闆的道理,他的說法是 本末倒置。」梁家傑提出可以修改基本法,但袁武強調,基本法不能隨意修改,就算要修改,都必須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、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 行政長官同意後,交由香港代表團向全國人大提出等多項程序。

全國政協委員朱蓮芬批評,梁家傑既不熟悉也不認同基本法,根本沒有資格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:「認同遊戲規則是最基本的要素。如今他不認同遊戲規則都決定去玩,同搗亂根本毫無分別。」

曹宏威回應: 正當回應.

「壹知全解」

打邊爐時,辣湯底何解比清湯快滾?

中大生物化學系退休教授曹宏威稱,當辣椒油蓋着清湯時,辣油較難蒸發,可 形成一個蓋面,阻慢辣湯揮發熱力,令辣湯較快到達沸點,因此快些滾,但他提醒,水滾只是氣體溢出的現象,與溫度未必有關,例如在珠穆朗瑪峰上,氣壓較地面 低,水的沸點只是73.5度,這些水就算滾了,溫度還是不足以殺菌。

曹宏威回應:「水的沸點只是73.5度」只是舉例, 不能作準

「垃圾袋暗藏殺機」

香港清潔商會總幹事潘岳忠指清潔工人處理垃圾,其實是危機四伏,「啲黑色垃圾袋包住晒,根本睇唔到裏面係乜嘢」,清潔工人有可能被針筒拮傷,或被玻璃碎片ɚ傷。因此,僱主應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完善裝備,清潔工人搬動垃床,應戴上手套、眼罩、口罩,及穿上安全服。潘形容是次意外屬個別事件,一般住客不會將腐蝕性液體隨便扔掉。至於賠償,潘指有關清潔公司應已替僱員購買勞工保險,相信會按保險賠償。扔鏹水住客可控傷人罪法 律界人士黃國桐稱,法例規定僱主需替僱員購勞工保險,僱員在工作期間受傷,不論過失,可申索勞工保險賠償;若證明僱主在事件中涉及疏忽,亦可向僱主追究, 惟是次事件中,他認為未必涉及僱主疏忽。黃表示假如警方緝獲亂扔鏹水的住客,可控以傷人罪,傷者亦可透過民事途徑,向住客索償。

香港科普協會創會主席曹宏威提醒市民若用剩鏹水,應先將它倒入水中稀釋,倒走清理及沖走樽上殘餘的液體,才將樽扔掉。

曹宏威回應: 切莫害人.

訂閱此 RSS